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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0-06-01 00:00    作者:    点击:[]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提高全体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结合文学院实际,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既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过程和党员个人党性锻炼的过程,通过评议使每一名参评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争做认真学习的模范、加强党性修养的表率。

二、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文学院的工作实际,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否站在教育改革的前列,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否注重师德修养,做到爱岗敬业、爱生尽责,在教育、教学、科研、辅导、管理、服务等项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六)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顺序进行。

(一)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的有关章节,学习评议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二)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自我认定。每名党员都要写出书面自我评价材料,在党支部会上交流并交党支部审定。

(三)民主测评。党支部开好支部生活会,组织党员相互评议,根据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每个党员进行概括评价,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15%。

(四)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由校党委审定后上报局党委。

(五)制定整改措施。搞好评议总结,同时要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只参加学习和评议,不参加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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