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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七届“海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15:36    作者:    点击:[]

“海舟”奖学金是原许昌师专中文系92届校友刘海洲先生设立的“学海无涯苦作舟”之意,以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充分发展个性特长和专项技能,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文学与传媒学院海舟奖学金”每一学年举办一届该品牌活动自2012年启动以来,已成功组织开展届。经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启动2018年海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颖、刘道全

副组长:李立夏、  

冉、韩慧鸽、张姗姗、  科、周驰程、万光明、王文博、  阳、张晶晶、  艳、韩启振

二、海舟奖学金评选范围

文学与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海舟奖学金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海舟奖学金评选条件

   1、获奖时间为: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本年度未受到任何校规校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4本学年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者。

5本学年在省级以上公开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在国家级省级报纸、杂志、刊物上发表文章者。

6本学年在省级以上文比赛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者。

7、本学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者。

五、海舟奖学金评选及表彰办法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海舟奖学金”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审核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评审小组认真审核和研究决定,最终评选出文学与传媒学院第海舟奖学金”获奖名单

3、公示

文学与传媒学院第海舟奖学金”获奖名单将在院系网站予以公示

4、对获得海舟奖学金”的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和资金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宣传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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