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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文苑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15:16    作者:    点击:[]

 

各班级团支部: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引领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文苑之星”评选活动该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旨在挖掘、培育和宣传典型,加强典型教育,引导大学生争做“六有”大学生。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领导小组

 长:赵  颖、刘道全

副组长:訾  

 员:韩慧鸽、张姗姗、万光明、张  科、周驰程、王文博、鲍利涵

二、评选对象

文学与传媒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学生

三、评选类别和标准

“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研究生考取者、国家级奖学金、省级以上竞赛获得者作为优先评选对象。

“才艺之星”——才艺技能(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微电影、主持、戏曲、演讲等)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相关比赛师生认可度高。

“体育之星”——体育方面突出,经常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并成绩突出者。

“爱心之星” ——富有爱心,有组织或参加校内外相关爱心活动经历,在学雷锋主题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中表现突出,师生认可度高,有一定影响力。

“德信之星”——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友爱、文明诚信、谦恭礼让、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在基础文明创建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力较大者。

“自强之星”——品学兼优,在学习和生活方面求实奋进,自立自强且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强的认可度。

“创新创业之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进的创新精神,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有一定影响力。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大赛)中荣获佳绩。

“文学创作之星”——热爱文学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在校外公开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或者作品,或在国家、省市级各种征文比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领航之星”——担任学生会、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干部学生,拥有出色的大局观,团结同学,克服困难,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

窗体底端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自荐或班级、辅导员推荐、院系评定的方式进行;

2、参选学生于2019年5月26日前将报名表、证书复印件的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逾期不再受理;

3、参选学生进行PPT展示,院系评选小组对参选学生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文苑之星”学生,每个类别各一名,若该类别参选学生不符合要求则空缺;

4、对获得“文苑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和海舟奖学金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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